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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ADSL共享违法?电信、用户各执一词

    【IT168 专稿】ADSL服务提供商从一开始就反对或不赞许多机共享使用,从而有的地方ISP(Internet服务提供商/宽带服务提供商)锁定了MAC地址,但在使用中对于一家有多台计算机,通过路由器一起上网的这种方式,也没有从根本上禁止,好像已成为一种默许的状态。但是最近网上“ADSL多用户共享违法事件”打破了这个平静,相关文章如下:

ADSL多户合用违法 三方言词对峙看分晓

多户合用违法 ADSL运营商与用户孰是孰非

    ADSL方面有什么动向,以前跟现在的态度又有什么不一样,用户有何反应,用户又该如何正确面对呢?

    一、一石激起千层浪

    事情的起因想必很多读者都知道了,其来自近日茂名市公安局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一则通告。这份名为《关于清理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条宽带上网的通告》称:“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属于违法行为。”随后,茂名有一些宽带用户收到“警告”通知:“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您的宽带属于非法串机多家合用,请你自收到通知日起15天内整改完毕,否则将依法处以5000至1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ISP不同程度的存在共享限制

    这次事件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关注,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激烈讨论。其实ISP对共享接入的限制由来已久,并非今天才爆发。

    比如,有的宽带用户早在2004年就曾遇到这样的事—上网时网页自动跳出一个电信的通知:“您好,感谢您一直对中国电信的支持。根据《互联网保护条例》和公安局相关文件规定,未在相关部门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登记的私人性质用户,不得采用共享技术下挂多台电脑上网并向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经我局核查,贵用户使用的ADSL采用1+N技术下挂4台以上电脑共享上网。为保证网络质量稳定、维护中国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请您接到通知后于X月15日之前到我局营业厅或拨打10000号进行业务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套入相应的资费类别。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公司将不保证其上网质量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按相关规定,将其转入相应的资费类别,并于下月开始实施收费。”

    这些事情在很多地方以前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但引起网民的反对声、置疑声从没有象这次这么强烈,原因有三:

    一是以前宽带共享上网并没有今天这样普及,用户的电脑数也要少得多;

    二是随着媒体的宣传和宽带路由设备的价格不断走低,技术操作复杂度的不断降低,用户共享宽带已成为一种普遍趋势;

    三是以前这类纠纷主要还是由电信出面解决,而此次事不关己的某地公安部门介入此事,造成了部分网民的逆反心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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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来自网民的声音

    公安部门协力介入家庭宽带共享,对已成普及化趋势的共享用户无疑是晴天霹雳。为此很多网民纷纷在各种论坛上留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1、众说纷纭还是众口铄金

    群众的声音和力量不可忽视,为此,笔者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汇总,相信对其他ISP或执法部门在界定家庭宽带共享是否非法的问题上能起到很好的参考和帮助作用。

共享已成为家庭宽带基本应用方式

    ○ 观点一:

    电信是最大的共享提供商说——“如果家庭共享上网线路是违法,那么电信应是最大的违法者。稍微懂点网络知识的人都知道,电信只不过是国内最大的Internet连接出口罢了,电信的做法就是把自己的线路带宽通过路由器进行共享,分享给每一个上网用户,电信才是最大的线路合用者,而且电信的共享是收费行为,有别于个人家庭共享的行为。电信应返还非法所得的所有用户上网费,并赔偿每个用户损失和交付一定量的罚款。”

    ○ 观点二:

    翻版说——“关键是电信部门收费标准过高,一些用户收入过低。过去装电话,电话机必须由它提供,一条线上不能有多部电话机,不能自己安装传真机等等,这些垄断行为早已为国人深恶痛绝。ADSL不能多台电脑共享只不过是过去这些做法的翻版。”

    ○ 观点三:

    相应法规欠缺说——“《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没有禁止家庭共享路由器/带宽的条款呀!里面的限制对象都是针对法人或者单位用户,不是针对个人用户的。茂名公安局到底凭哪条?违法?违什么法?有法律依据和处罚规定么?违法不能信口开河,讲谁违法谁就违法,天下没有这个道理吧,而且茂名市公安局也没有权利制定法律吧。宽带网接的用户多了,信号质量下降,自然就没人接了。”

    ○ 观点四:

    使用惯例说——“电视机只能一家人看,来了客人要关上。电冰箱来客人吃饭不能用,因为那是一家一户的产品,不能共享使用。家里的电话机不能使用子母机,还要限制一家装几个电灯泡,不可多装。卫生局是不是可以称电信局一户多人合用卫生间属违法!几家合用ADSL,与现在的“拼”一族有何区别,违法不违法不是行政部门单方面说了算的,要由人大定,公安只是一个执法机构,它有何权力界定一件人大没有立法的事情是否违法?!”

    ○ 观点五:

    电脑普及说——“家里有两台电脑怎么办?也不能用共享上网?我就有一台电脑还有一个笔记本,就是共享上网的,难道让我开两条线?我的朋友家里还有三台电脑的呢,老婆、儿子一人一台,那就用三条电信的线路?是不是运营商又开始为自己利益造势了?”

    ○ 观点六:

    带宽理论说——“记者和一些执法者对网络不了解,1个ADSL带1台电脑和带N台电脑,占用的电信线路的带宽是固定不变的,根本上不存在占用其它用户资源的问题。其它的也只是借口,电信是想钱想疯了。就算让你封路由也没用,我一样可以用一台主机单机拨号做服务器软件路由。”

    ○ 观点七:

    个人隐私说——“他居然能测出来我是路由,那我上网他也一定能监测,这不是偷窥人隐私吗?是谁给电信这个权利的?而且按照这个理论,多人坐公交违法,多人用公厕违法,多人用教室违法,多人用办公室违法,电视广播违法,马路多人走违法,楼房多人住违法……好象没有不违法的?人家夫妻本来就睡一张床,卖床的要想卖两张床出去,就说夫妻同床是不合法的!荒唐!”

    ○ 观点八:

    流量退钱说——“150元包2M一个月,意思就是我用150元买下了2M/秒*30(天)*24(小时)*60(分钟)*60(秒)=5184000Mbit/s的流量,那我现在一天只有下班后几个小时用一下,流量没用完(就算是用一百台电脑共享也将它用不完),还有很大一部分我没有用,是不是该退钱给我?电信线路动不动出故障、断路,你保证每每秒到我这里的流量都达到2M?如果没有达到,你是不是也要退钱给我?而且我看应该这样,写个程序,随时下载,保持网络上有2Mbps的流量,但是不下到硬盘上,包到了就丢,同时监测网速,如果网速低于2M的时间超过XX%(这个标准可以让电信自己来解释制定)就去起诉它服务不达标或侵权,退钱!”

    2、小 结

    可以说95%以上的网民都对茂名这次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事件持反对或置疑的态度,而且各持己见。

    但我们应该看到,这次茂名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的前题是——“多户合用一条宽带”,并没有明确提到对单户/家庭内的“多机”宽带共享做硬性禁止,所以部分网民的置疑看似有理,但缺乏论据。

    如果用户在签定协议时是有相关约定如“用户不得将电信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等条款,那么就不能多户(多家庭)进行共享,如果擅自进行多户合用,无疑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而且多户共享从网络安全上来讲也是不可取的。

    当然,用户如果只是家庭内进行多机共享,电信在禁止多户共享时如果“伤及”到了家庭内共享用户,那么电信的这种做法便真如很多网友所说有待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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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来自电信的声音

    很多网友都将矛头指向了电信,但其实很多地方的电信并没有在家庭共享方面做出明确限制,这只能看做是某些地方电信的行动。

    1、中国电信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据笔者了解,目前中国电信没有出台封杀路由器的通知和规定。对于多户共同使用同一个宽带的问题,地区差异比较大,是否禁止电信总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由各地电信自己来决定。

    但多户共享同一个宽带,如果牵涉到上网安全问题,中国电信会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去执行。

    2、各地电信规定有明显区别吗

    各地10000客服对有关ADSL宽带共享的问题回应各有不同。

    比如,广东电信的客服称,用户一个ADSL猫只能连接一台电脑,即使是在一个家庭内也不能多台电脑共享一条宽带;如果家有两台电脑需要上网则需重新安装一部电话再申请一个宽带,或者申请开通局域网,否则无法上网,但在实际使用中同一家庭内使用路由器共享宽带仍可正常上网。

    上海电信没有禁止一个家庭内使用一条宽带连接多台电脑的情况,用户要连接多台电脑,共享技术问题自己解决。但如果是多户共享宽带,被发现,肯定会罚款。

    北京电信不建议用户多台电脑甚至多户使用同一条宽带,但是对于一户家庭多台电脑或者多户家庭多台电脑共享宽带,目前没有做过多限制,也没有罚款的规定,但组网技术问题也需要自己来解决。
成都电信明确表示,家庭内可以多台电脑共享上网,但不赞同多户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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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共享问题难解决

    从以上调查可以表明,虽然各地电信部门解释不同,但总结起来“同一家庭的多台电脑用一条宽带(一个帐号)是可以的,不同家庭的多台电脑用一条宽带是不可以的”。

宽带路由器具备的MAC克隆功能可有效破解ISP对共享的限制

    限于目前的技术手段,电信很难在技术上判断哪些用户是家庭内共享,哪些用户是多户共享,所以很多地方电信难以对共享上网做出准确规定。如果单靠安装人员到用户家查线判断是否非法共享,不仅在人力上,而且在个人/家庭隐私上也难以通行。

    也正是因为这样,如果个别地区电信部门急功近利强行进行查/禁“多户合用一条宽带”,必然会伤及很多家庭内共享上网的用户。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网民会对此普遍性持反对或置疑意见。

    总之,电信部门在技术上难以区别对待家庭内多台电脑共享和多户共享这两个问题时,枪打一大片,最终也可能伤到自身的利益和用户形象。有违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整体趋势,也有背于电信自身“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壮严承诺。

    后 记

    通过我们以上的介绍,大家可了解到并非“晴天霹雳”,多数地方电信都允许家庭内ADSL多机共享上网,并非是只能一户一机使用。

    如果当地宽带接入价格不高,考虑到家庭电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笔者也不是很赞同多户共享,多户共享很难保证其它用户不利用宽带做违法之事。而且多户共享宽带,亦很难保证其他用户不在上网高峰时段疯狂BT下载,这样肯定会造成本就不是十分宽的共享宽带拥塞,造成网速下降,宽带接入质量难以保障。

    此外,对于需要多机共享的用户,要想不被电信的“网络尖兵”之类的软件限制,多投点资购买宽带路由器或无线路由器之类的宽带共享产品,通过其无线连接、MAC地址克隆、专用防火墙设置功能等等,可让您尽可能的不被“误伤”,更好的保障多机都能无忧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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