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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络下载侵权 P2P是天使还是魔鬼

    【IT168 专稿】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步升公司”)状告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飞行网”)一案。诉讼理由是飞行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一种叫Kuro(也称“酷乐”)的软件,借助这种软件,用户就可以无限量下载数十万首网络歌曲。不过,Kuro对互联网用户是收费的,资费标准是每用20元。

    据了解,这起诉讼是大陆地区首例涉及P2P网络下载侵权的案件,此次起诉也是对P2P下载软件侵权的一种拷问。与此同时,电信运营商也把矛头指向P2P下载软件,电信运营商对P2P的封杀力度也不断加强,而用户对P2P飞速的下载速度又非常认可,这也让P2P下载陷入了一种异常尴尬的境地。电信运营商穷追不舍的封杀,唱片公司日益频繁的侵权起诉,这些商家都称P2P为魔鬼,用户却称下载飞速的P2P下载软件为网络天使。事实上,P2P下载软件究竟是魔鬼还是天使呢?P2P下载又真的侵权了吗?

    P2P下载技术真的侵权了吗?

    步升公司状告飞行网一案,其实是网络下载侵权拷问P2P下载的合法性之辨。业界关注的案件焦点不在于Kuro本身,而是其背后的P2P技术。因为,一旦Kuro被判侵权,那么所有利用P2P技术提供的服务都可能面临侵权之诉。

    虽然同是下载软件,但P2P下载软件与其他下载软件有着本质的不同。P2P下载也是网络文件的一种传输方式,可以实现点对点传输。与其他下载软件不同的是,服务商并不将作品上载到自己的服务器,供公众下载,而是在网民通过指令查找到其他网民的文件后,直接从其他网民的电脑中获取的。使用诸如其他网络蚂蚁、网际快车等网络下载工具时,用户下载的资源是服务商上传到自己服务器上的资源。

商家厌恶用户喜欢的P2P下载软件(点击看大图)

    步升公司状告飞行网的争论也是缘于P2P这一独特的下载技术引发的侵权之争。由于飞行网的Kuro网络提供的是一个拥有庞大用户群的音乐共享平台,其230万会员之中,相互认识的几乎没有。一旦用户将音乐文件传输给陌生人,使其省去本应付出的购买正版光盘的费用,也构成了一种商业使用。加之Kuro是收费软件,网民付费使用软件,这种下载就是商业使用。音乐文件之合法取得必须通过合法购买,通过非法来源取得音乐文件,“当然属于侵权行为”。即便法院裁定Kuro软件侵权,但这也不能代表P2P下载技术已经侵权?事实上,P2P下载技术真的侵权了吗?

    其实,P2P下载软件仅仅是为文件传输提供了一种传播通道,诸如网络蚂蚁、网际快车等下载软件都一样,都是文件传输的一个通道。如果说网络下载侵权,其他下载软件也均存在不同的下载侵权,但诸如步升公司这样的唱片公司为何只对P2P下载软件抡起了诉讼大棒呢?

    挨诉讼大棒的为何总是P2P下载?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就是,P2P下载的最大特色就是在于下载速度快, P2P下载也因此博得了用户的赞赏和认可,P2P下载也在短短时间内拥有了一个数目可观的用户群。与其他下载软件相比,P2P下载软件的另一特色可以方便的与其他P2P用户共享资源,殊不知与其他用户共享资源已经是侵权,这也是P2P为何总是挨诉讼大棒的真正原因。

    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属于侵权呢?让我们看一下侵权的准确定义吧。按照政府给予的标准,在网络上传播音像、软件、图书等行为都属于侵权。当我们买了正版的光盘或图书后,如果仅自己欣赏无疑是正当的,与身边的朋友分享也可能是正当的。

    不过,当我们把光盘或图书的内容上传到网络上,让很多人都能分享时,无形中我们就在侵权了。因为当别的网民已经欣赏过了,就不会掏钱去买同类的新光盘或图书等。按照政府对侵权的定义,P2P下载行为不属于侵权,一旦通过P2P软件与其他用户分享,P2P下载就属于侵权了。

多如牛毛的网络下载侵权(点击看大图)

    由于P2P下载拥有一个数目可观的用户群,加之用户可以通过P2P软件客户端与其他用户共享自己的资源,这也是P2P下载频繁侵权的原因,但P2P并不是网络下载侵权的根源。仔细一下国内互联网的互联网领域,盗版软件“漫天飞舞”已是国内互联网的一大特色,提供盗版、破解软件下载服务的网站不计其数,这也让一些商家很受伤,很受用……网络下载侵权的盛行,根本诱因还是国内互联网领域存在大量的盗版或破解软件下载站点,与P2P下载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P2P下载软件方便用户之间共享文件,这为网络侵权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也是诉讼大棒频繁砸向P2P下载软件的原因。同时,P2P下载使用了点对点传输的原理,这无疑会占用电信运营商的大量带宽,为此,P2P成为电信运营商眼里的魔鬼。不过,P2P并非一无是处,如何将P2P这个“魔鬼”打造成网络天使,这也是商家必须面对的事情。

    P2P下载软件:魔鬼也会变天使

    时下,P2P类的下载软件不乏其多,BT、电驴堪称P2P下载软件的经典之作。由于使用P2P下载时占用了宽带运营商的大量资源,加之P2P下载方便的文件共享功能,让P2P下载背负了网络下载的罪名,人们形象的称P2P下载软件为网络“魔鬼”。随着P2P类下载软件的风靡,不少影视发行公司已经开始利用P2P下载软件这一非常好的的传输通道做为发行渠道。

    今年5月,华纳兄弟娱乐集团和BitTorrent公司达成协议,从今年夏季开始使用BitTorrent的P2P 系统发布电影和电视节目,其中包括《正义前锋》《巴比伦5号》。3个月前,BitTorrent宣布,它已经与4家独立制片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这将使它能够通过互联网销售1600部电影。在这场利益博弈中,BitTorrent不是唯一的受益方。

    对于内容提供商来说,BitTorrent可以帮助他们实现高效的发布平台——视频点播。显然,华纳已经意识到BT这款P2P软件在电影发行渠道中的重要作用。随后, BT也再次与一些唱片公司结盟,扩大影视发行的业务渠道。BT与迅雷的转身,意味着P2P下载软件已经踏上了商用的征途,其作用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iPod+iTunes打造的音乐发行通道(点击看大图)

    诚然, P2P下载软件中的共享功会涉及网络下载侵权,可P2P下载的确是一个优秀的影视发行通道。一直以来,唱片公司和影视发行公司都是依靠传统的碟片作为作品发行渠道,随着互联网这个新兴渠道的兴趣,原有的发行渠道逐渐显露出各种弊端,尤其是P2P下载软件盛行之后,影视作品传统的发行渠道遭遇了毁灭性的打击。只要影视公司处理好文件的版权问题,P2P下载软件将成为影视发行渠道中一个新生力量。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一味的封杀并没有将P2P下载软件驱逐出互联网国界,无奈之下,电信运营商也开始重新审视如何对待P2P下载软件。流量计费的出台,就是一个非常友好的信号,有了流量计费,P2P下载软件将会得到电信运营商的认可,因为谁使用的流量越多,费用也越高。

    显然,商家已经意识到P2P下载软件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在竭力去除P2P下载对网络下载侵权的缺憾。其实,P2P下载这只魔鬼也可以变天使,关键看如何利用。

    总之,网络下载侵权并不单单是P2P下载的过错,这是一个涉及多方面问题的大难题。随着人们对P2P下载软件应用的认可,P2P也会由一只魔鬼转变为网络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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