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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巧立名目 多机共享上网又成业务

    【IT168 专稿】前一阵子电信连续发表了多个通知公告,内容都是针对共享上网的,也就是说如果家中用户通过多台计算机借助共享上网技术使用同一个宽带上网帐号访问网络的话是属于非法的。并且越来越多的用户发现自己家中这种共享上网方式已经不能够正常使用了,表现为只能在同一时间有一台计算机访问网络。看来电信部门已经对共享上网手段进行了限制和过滤。然而最近电信却颁布了另外一条政策,那就是申请高带宽上网线路的话可以享受多用户共享上网的服务。至此电信已经名正言顺的把“莫须有”的服务变成了正式业务,下面我们就来仔细分析下此政策的来龙去脉。

    一、政策始末:

    江苏电信在推广名为“我的E家”服务时指出,“我的E家”客户品牌,针对现代家庭话音、互联网、视频等综合信息应用需求,以固话为核心,融合捆绑宽带、小灵通等终端,向综合信息应用延伸,为百姓家庭提供整体综合信息应用解决方案。

    在推广政策文件的最后我们发现有以下内容——多终端多账号,全家共享上网更时尚。在“e8套餐”中,提供多终端多账号上网的特色服务,申请1M速率的用户在家可使用2台PC机同时上网,申请2M速率的用户可实现4台PC机;同时上网的PC机可采用同一宽带账号或结合绿色上网功能选择不同的宽带账号,进行单独拨号上网。多终端多账号上网无疑解决了以往家庭成员上网矛盾,全家共享上网让信息生活更显时尚和活力。

    二、政策细分析:

    从政策我们可以看出江苏电信已经把容许家庭使用多台计算机共享上网当成了一种服务来提供,将原本由用户自行设计和支配的权利剥夺了。就笔者感觉这纯粹是一种乱收费,电信部门提供的仅仅是线路和带宽大小,而用户购买的也就是带宽大小和线路,究竟几个人使用这个带宽完全应该由用户支配,就好比我们之前讨论过的购买了多少度电,那么供电公司是无权管我家里有多少个电器的。

    不过电信部门可能会说带宽和电力不同,如果上网人太多带宽占用过大,影响了电信业务;然而笔者要问的是假如我们租的带宽是1M,那么就算接100台计算机共同上网,实际流量也不会大于1M的,只要不超支使用就不会对电信产生任何影响。

    那么电信部门为什么对家庭共享上网耿耿于怀呢?这不得不让笔者又产生了之前讨论封锁BT时萌生的想法,那就是在不出现共享上网技术或者家庭共享现象没有普及的情况下,电信部门通过一些手段,诸如负载均衡,多线路合并等将这10M带宽分配给了100个人,对每个人依然号称是512K带宽,这样电信将原本只够20个512K服务的带宽分配给了100个人,从而提高了收益5倍左右,而对于普通上网浏览的用户来说由于速度保持在10K/s(带宽80K左右)就不会有太大的停顿感。

    所以每人80K的话100人一共只需要8M的总带宽就可以满足同时浏览网页的需求,最关键的是这100人并不会在同一时间同时上网,即使出现这种小概率事件剩下的2M带宽可以通过多线路合并和负载均衡技术来保证某些用户的超出带宽速度,而平时可利用的带宽会更高。不过随着家庭共享现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用户使用多台计算机在同一时间上网,这样80K的带宽就不能够保证多台计算机流畅上网了,自然尽可能要多占用带宽,从而将电信那种20人带宽给100人用的策略打破了。这就是电信对家庭共享下手的本质。

    然而现在电信通过将这种家庭共享作为一种服务来提供,如果想家里多台计算机一起上网,那么必须租用1M甚至2M得带宽,用户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的多台计算机上网要求。实际上电信这种策略是非常精明的,因为他们知道从根本上不可能禁止这种共享冲浪现象,所以通过推出服务让一些不打算研究突破技术的用户通过多支付上网费来享受共享服务。

    另外笔者还发现“我的E家”并不仅仅是江苏电信一家的服务,基本上全国各地的电信都推出了“我的E家”服务。看来电信的这种策略和政策要于近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三、总 结:

    说白了电信这个做法就是把一个合法的服务,先将其非法化,然后再道貌岸然的还之于民,并在还之于民过程中获取一定的好处费。当然多说无意毕竟我们不是政策的制订者,笔者唯一能做的就是衷心希望电信在制订新政策时真的能够站在用户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毕竟垄断行业代表的是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是保证人民的利益和更好的享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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