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专稿】近日欣闻互联网已经被列入电信普遍服务目标,“十一五”期间将实现“乡乡能上网”。对于互联网业的从业人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让我们看到互联网将在国民生活中更加普及,也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让笔者也不由得想要为这个目标进言献策。
一、列入普遍服务目标 促进互联网快速发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最近发布的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中国的网民总人数为13700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中国网民总人数一年增加了2600万人,增长率为23.4%。从这个总数上看,中国的网民总数呈良好发展趋势。也曾经有人说,目前中国互联网人口数位居世界第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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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人口数发展趋势 |
但是事实上,这个些看似让人振奋的消息的后面却隐藏着一个这样的事实: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数最多的国家,在我们国家,互联网的普及率还非常低,据说今年刚刚突破10%,也就是说十个人里有九个人不上网,比越南的互联网普及率还要低很多,可见互联网在我们国家的普及力度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挖掘。
根据第十九次中国互联网发展调查报告显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在城乡及地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在城镇和东部地区的普及率分别高于在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普及率。城镇网民的上网时间长于农村网民,东部地区网民的上网时间也长于中西部网民。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互联网服务纳入了电信普遍服务目标,这意味着国家将像普及电话一样推广普及互联网。
相信随着互联网普及的指标列入电信目标,原先互联网发展落后的地区将得到更大的投资力度和政策支持,从而得到迅猛的发展,而中国互联网业务也将迎来新的高速发展时代。有人把10%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拐点,而这次突破10%后,势必迎来一个飞速的发展。
二、互联网普及切忌一刀切
互联网的普及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按需发展的过程,所以对于“乡乡能上网”这个目标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一步步实现。
在我国比较发达的东部某些地区,即使是“村村”能上网现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至于“乡乡能上网”更是不在话下。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东西部的差距,富裕农村和贫穷农村的差距,对于某些比较贫穷的地方,那儿的生存发展的基本设施还没有解决,如果不是确实有发展的需要,比如通过互联网可以带动本地的经济发展的话,如果纯粹为了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作,无论需要不需要,统统一刀切的实现“乡乡能上网”的目标,实在是不可取的。
从运营商角度来说,要想在互联网还没有接入的地方实现互联网的接入,所投入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在发达的城市所进行的投资。而且我们也看到,互联网服务在某些地区还并非是必需品,如果是不经考察的“普及”网络接入,这种供给远远超过了当地人民的需求,那么其投入就不会或很少的得到回收。对运营商来说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
从经济学上来说,对于用户来说,对于任何产品来说都有一个接受能力或消费能力的问题,互联网服务从本质来说也是一种产品,因此在实现互联网普及的过程中,要根据人民的接受能力区分先后普及的顺序,如果盲目普及同样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因此,互联网普及应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市场接受力,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普及过程和普及力度。
三、修好路还要让车跑起来
互联网普及要涉及的相关工作还非常多,决不是简单的“ 乡乡能上网”就能体现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无论我们是通过“光纤”还是DSL方式实现了网络接入,这只是把一条路修起来了,更为重要的工作还在后面,即要让人们有车并会开车,才能让这条路真正发挥作用。
在我国一些偏远的地方,没有上过初中的人大有人在,电脑盲更是不用说,要想让其利用电脑合理的利用互联网,实在也非易事。
因此在实现了网络接入后,第一要事就是让人们知道如何上网,上网能做什么,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电脑等等相关的服务支持和培训工作。否则,“乡乡能上网”也就只能是一个面子工程,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
另外,从政府和运营商来说,要切实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合适的网络应用来最大限度的发挥互联网的作用,让人们真正从互联网中尝到“甜头”,才能说的上这是真正的互联网的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