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资讯】手机上网套餐流量还没有到月底就没了,超出套餐的流量费用,必然会超出套餐的标准,如果用户不知道必然会对用户造成一定的损失。关于此类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工信部于春节之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部分运营商已率先执行相关服务措施。
12项消费将免费提醒
工信部于2012年1月21日发布的《通知》中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并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收费行为,方便用户及时了解自身通信消费状况。
在12项消费提醒规定中,明确包括“1、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2、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另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以实现透明消费。
《通知》明确要求,消费提醒服务不得收费,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部分省市提前执行
针对用户比较关心的套餐消费提醒功能,河南省的移动、联通、电信已率先实现显示部分消费提醒。移动工作人员称,相应的套餐使用达到限量前,会以短信形式提醒。以动感地带MO套餐为例,在用户当月套餐流量剩余5M和用完时,均会发出提醒短信;联通手机用户,则可以选择按天,或按周接收套餐内剩余流量的提醒短信;而电信工作人员称,手机用户会在套餐流量用完时,收到提醒短信。对于套餐内剩余短信的提醒,移动只有在用户使用完时给予提醒短信,联通和电信均无提醒。不过上述工作人员称,用户可通过发短信或登录网上营业厅等方式查询。但是,对于漫游至国际或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手机的消费提醒,上述三大运营商均表示暂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