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阻碍IPTV发展的路障
IPTV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新兴产业,但中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在大举进军这一产业时却是一路坎坷,市场的可接纳度也非十全十美。
1、三网合一并非一帆风顺
从上文可知,IPTV技术跨越了电信网、因特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系统,要完美的实现IPTV运营,必需“三网融合”互助式运营。但众所周知,目前在电视领域,广电系统是最大的占据者;而在电信网领域,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又占据了超过80%的计算机网络资源,要真正的达到IPTV的融合,重点就在于有线电视网和因特网之间如何融合。面对这块大蛋糕,便牵扯到双方的利益分配问题,IPTV到底是以IP(即因特网)为主还是TV(电视)为主导争议不止,所以IPTV这一新技术横跨两个部门的优势,在国内也正好变成为其发展的瓶颈所在。
冲突也就难免,在继发生双方利益之争的“泉州事件(2005年12月泉州广电局公开喊停IPTV业务)”之后,浙江省广电局于2006年1月发布公告,要求下属机关、各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严查IPTV的宣传、安装活动及加强IPTV业务的管理,一旦发现类似违规问题,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上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汇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积极妥善处理。广电集团和电信集团在IPTV的问题上冲突初现,广电集团对TV的垄断优势成为影响IPTV推广的最大障碍,出台相关法规和改革势在必行。
而在牌照颁发方面,央视下属的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央视国际”)拿到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第二张IPTV牌照,正式杀入这个全新的市场。央视的加入进一步加强了广电部门在“三网融合”进程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电信集团近期要想拿到IPTV牌照的可能性进一步大幅降低。
所以,中国电信和网通都只能选择与上海文广进行合作而推广IPTV,但这无疑会严重影响宽带运营商对IPTV的推广力度,政策还没完全明朗化的情况下,在产业化布局时上海文广尚不敢立刻大规模上马,更不用说传统宽带运营商了,虽然他们对IPTV更具“热情”。
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电信和广电在相关领域进行资源共享、利益妥协才有可能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