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制多户共享是否应该:
说起多户共享,笔者调查后发现目前的多户共享上网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朋友亲戚之间的多户共享:
这种方式是亲戚朋友邻居之间的友情共享,是无偿的,网费由一个人来提供。其他人免费使用他开启的网络接入。
2、拼网方式的多户共享:
这种方式是几户一起共享网络,同时费用也是几户一起承担的,这样降低了每家每户的上网费用。实际上这两种多户共享都在电信的封锁限制范畴内,笔者认为这是非常不妥的。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亲戚朋友之间的共享,这种方式是纯粹不牵扯费用的,几个朋友几个亲戚一起共享网络又碍着电信老人家什么事了?
实际上本次封锁和限制多户共享是茂名市公安局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的第二章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既然我们是非赢利的接入网络又为什么要被限制呢?所以这种限制是非常不合理的。
而第二种拼网方式的多户共享确实从理论上讲属于被限制范畴,但是他的度很不好把握,而且这种拼网和我们经常说的拼车,拼饭本质是一样的。既然拼车,拼饭没有被国家所限制,那么拼网为什么要限制呢?
电信的网络费用我们没有落下一分,然而却要在服务上限制我们。就算是要限制,那怎么认定用户是这种拼网方式呢?要知道用户可以合起来说自己是朋友亲戚之间的多户共享,是免费的,没有任何经营因素在内的。所以说这种方式很难认定,不太好在实际中开展。
因此不管怎么说,封锁多户共享方式的政策有待商榷,限制得不合理而且不好认定多户共享的方式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