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不等于电磁污染
从事电磁兼容、电磁防护四十多年的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顾问赵玉峰教授为市民解析,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应当是两个概念。一定强度(或剂量)的电磁辐射对生物体,特别是人体会产生温热效应,促进新陈代谢作用,对人体健康产生积极作用。
然而,当空间环境的电磁场强度成倍地提高,人体处在高强度(或大剂量)电磁辐射环境中,电磁能量会破坏人体的热平衡,造成中枢神经系统与心血管系统的紊乱或异常,产生不良影响与危害,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负面影响。产生负面影响是有条件的,比如电磁场强度的大小;人体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度;人体所处环境的温湿度;个体差异及年龄等因素,都是制约其负面影响的重要条件。
所以说,电磁辐射与电磁污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电磁辐射存在于一切空间,但是有辐射并不表明就必须存在着电磁污染,只有当辐射强度超过一定量值后,才有可能出现电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