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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网络信号弱 顾客遇断网要求退货

  因看中移动公司新推出的3G上网服务,王峰在移动营业厅购买了一台上网本,之后,当王峰在家中上网浏览网页时发现时有断网现象,而在其他地方上网则网络通畅。但王峰认为家中3G网络信号弱影响了其正常使用上网本,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嘉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网本质量合格,且因3G网络服务属被告新开发的业务,被告随商品赠送了1500元上网费用,而被告提供的网络服务只是存在部分区域主要是原告家中因信号较差而出现断网的现象,尚在合理范围之内。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王峰的诉讼请求。

  顾客:3G网络信号不稳遭断网 要求退货

  2009年7月某日,王峰花了3 762元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嘉定营业厅购买了一台戴尔某型号随e行G3上网笔记本,工作人员告诉王峰,3G业务为该公司新进推出了一项新业务,公司将随商品赠送600元话费和1500元上网费。王峰一心动就买了下来,之后,他通过自助服务网站王峰绑定了付费手机号码,并获得了移动公司赠送的话费和上网费。然而,在王峰美滋滋的准备在自己家中快速上网时,他发现网速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快,甚至有时出现断网现象,须关机后重新启动才能再次上网。王峰将该上网本移至其他地方时,发现其他地方均能流畅上网,唯独其家中信号较差。

  为了查明家中断网原因,王峰联系了戴尔公司并拨打10086进行投诉,申请办理暂停上网的手续。之后,移动公司派人至王峰住处进行技术测试,经检查该上网笔记本无质量问题,只是由于原告所住区域3G网络信号较弱导致断网现象,工作人员告知王峰可以至其他地方上网。但王峰坚持要求移动公司退还从7月份至今的上网月租费,遭到移动公司拒绝。11月份王峰又投诉至消协工商部门及中国电信投诉受理中心,但未获解决。为此,王峰诉至嘉定法院要求移动公司履行退货手续返还其货款3 762元,扣除购买时赠送的600元手机话费,王峰要求移动公司返还3 162元,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查档费40元。

  移动公司:商品质量合格 新产品信号偶尔中断属正常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上网笔记本是移动公司与多家知名厂商联合推出的新型笔记本,它内置了中国移动3G通信模块,通过该G3上网笔记本内预装的G3随e行软件,即可无线上网。法庭上王峰认为其在购买该上网笔记本时被告未告知其网络服务存在瑕疵,被告有欺诈行为,坚持要求被告退还商品和货款。

  移动公司则辩称,其公司出售的上网本质量合格,信号不好是原告对其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争议,而信号不好的原因只是由于原告居住的地方信号较弱所致,无线网络具有移动性,该上网本在原告家以外的其他地方均能流畅上网。且公司为该上网本提供的3G无线网络服务属新开发的服务项目,今后也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该项服务项目。故不同意原告要求退货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调解不成。

  法院:家中网络信号弱尚在合理范围之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王峰向移动公司购买的G3上网笔记本无质量问题,只是被告在提供3G网络服务时有断网的现象,原告以此认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显属不当。

  移动公司向王峰提供了合格的商品,同时向其提供与之配套的网络服务,因3G网络服务属被告新开发的业务,故被告是随上述G3上网笔记本赠送1 500元上网费用后为原告提供该项服务的,且被告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该项服务。同时,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提供的网络服务并非不能使用,只是存在部分区域主要是原告家中因信号较差而出现断网的现象,在其他区域网络信号较好,服务瑕疵尚在合理范围之内。因此,法院认为原告在接受被告提供的该项服务时对3G网络服务存在瑕疵应具有一定的容忍度,故对王峰要求移动公司退货、返还货款3162元以及赔偿其查档费4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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