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组网 频道

ADSL多户合用违法 三方言词对峙看分晓

    三、一户多机共享上网受牵连 冤枉

    在此次争论中另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目前更为普遍存在的使用宽带路由器一户多机共享上网,是否在封杀之列呢?

    这个问题似乎目前也没有确定的答案,从包括电信在内的各方面得到的消息来看,应该是电信虽然想一并封杀,但又迫于涉及范围太广,遭受舆论的压力太大,而不敢明确为之。从电信运营商的短期利益来说,自然想借助这个机会来大赚一把。

    事实上,电信运营商就是采取了一种不明确表态封杀,但又实际上开始动手的策略。一户多机上网不可避免的受到牵连,岂不冤枉?于情于法,一户多机共享上网都不应被封杀。

    于情,用户在接入宽带的时候,电信并没有明文禁止不可以多机共用该线路上网。事实上,电信运营商甚至为了争夺市场,采取了一种默许的态度,现在突然来一变脸,岂不冤枉?

    电信运营商声称,多机上网严重占用了其网络带宽资源,试问用户采取的是包月方式,而且你给限定了带宽,或768K或1M等,用户再多机器上网也不会超过这个数吧,何来占用带宽资源之说?相反我倒认为用户实际给你省了带宽,因为在包月时间范围内,用户并不会总是满负荷的使用带宽。

    还有一点,面对家庭电脑增长的趋势,电信并没有相应的推出适合用户的相应价格策略,应该说是其市场价格策略的失误,为什么不针对家庭中第二台或第三台电脑上网象征性的收点费用,来满足这种过去未曾有过的需求。当然你希望两台电脑就收两份钱,三台就收三台的钱,愿望当然是好的?但是你觉得合理么?用户会接受么?

    于法,一户多机共享上网,不存在备案的问题,按说也不在该通告之内,不过是电信运营商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利用通告中理解上的差别,自欺欺人的一种做法,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能让所有人的眼睛都被蒙蔽么?

    因此,于情于法笔者都认为对一户多机共享上网实行封杀显示有失公正,及早迷途知返,还用户一个公平的环境,切实的根据用户的需求选择相应的市场价格策略,让用户满意才是你的“大而强”之道,否则恐怕连“大”都做不到了。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