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终止停战协议的缘由:
利润决定一切,因此终止停战协议自然也是因为利润引起的。首先我们来看下这个“停战协议”——2007年的合作协议约定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双方不在对方的主导地区进行大规模拓展,即中国网通不再在中国电信主导的南方21省市大规模投资和拓展用户,中国电信也不在中国网通主导的北方十省市大规模投资和拓展。协议的有效期为2007年3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
以上停战协议是建立在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的现有格局基础上的。即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此举本意是鼓励两家公司互相竞争,即允许两大集团公司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而2007年的“合作协议”,其精神则在于约定双方“互不进入”对方的主导区域。
不过从协议中我们可以看出表面上的“平分天下”实际上并不公平,首先北方经济发展并不如南方沿海城市,而且北方的消费水平也普遍不如南方,再加上中国网通只经营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其他21个省市地区的网络却由电信经营,比例严重失调。特别是“停火”后,中国网通南方分公司的经营不堪重负,只保留了技术支持人员,大部分人才流失去了电信。
最终结果造成以北方十省市资产为主的上市公司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状况在07年非常不乐观,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为负增长,其中营业额从418亿元下降到415.08亿元,净利润则从70.94亿元下降到67.13亿元,下降幅度达5.4%。中国网通不得不将亏损的广东和上海分公司剥离出上市公司。
所以说历史划分区域的不公平以及停火协议后南方分公司不断扩大的亏损促使网通准备终止此停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