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宗罪——傲慢
对于我们普通用户来说按照时间来计算网络使用费是非常方便的,因为我们可以自己来查询和计算时间,对自己的实际消费能够心知肚明,然而如果改变了收费标准变成了按照流量收费的话,恐怕我们就无法真正的了解自己的上网费用了,因为流量是无法计算的特别是对于客户端的用户来说,到时真的是电信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了,我们这些普通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彻底没有。
笔者曾经接触过手机服务提供商,了解到一定的营业黑幕。众所周知很多手机通话费是低廉的,例如警察,公安和部队机构。这些通话费以及远远低于电信的运营成本了,如何来弥补这个空缺呢?
实际上电信是通过短信来实现的,例如在每月结算时将每月发送15条短信息以上的用户身上再添加一条短信,毕竟短信费用很小经常被我们这些普通消费者忽略,这样可以用多收的短信息钱来弥补上面提到的空缺。
所以说如果真的网络使用费也变成了按照流量收费,说不定电信也会采取同样的方式来赚钱,例如在每月上网流量大于1G的用户身上添加1M流量,这样可以用多收的流量钱来弥补其他地方的空缺,获取更多的利益。所以说这种信息不对称用户消费不知情恰恰是电信部门傲慢罪过的体现。
六宗罪——嫉妒
网络中除了正常使用流量外还有部分消耗用于广播数据包和组播数据包,这些数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要你把计算机连接到网络中网卡都会或多或少的发送这些数据包,那么这些数据包的计算如何限定呢?
难道也要被电信算到用户的头上吗?就目前的消息来看恐怕是真的,所以说按照流量计费的直接后果是用户白白交纳很多冤枉钱,看来就广播与组播数据包的问题上电信部门再犯一罪。
七宗罪——暴怒
如何真的如电信所希望的那样通过流量的多少来计算网络费用的话,恐怕国内的网络使用又要倒退十年了,网上的用户会越来越少,帖子回应也要花钱自然没有人愿意发帖,没有人愿意回帖。
笔者相信如果执行了这种政策那么他将非常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全中国的网名会暴怒,国家网监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也不会坐视不管的。因此这种政策的推行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总 结:
所以说不管怎样这种按照流量计算网络使用费的政策都是不合理的,即使解决了前面所说的种种问题他也会引来众多网民的抨击,毕竟历史倒退是谁都不能接受的,从国家政府到企业用户再到普通消费者都不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