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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政府管制与市场之间找平衡

  钱从何来?

  由于广电和电信的悬殊差距,中广互联首席执行官曾会明就此指出,国务院此次出台新政策,目的正是要“对广电进行扶持”。扶持的政策如果不是“非对称进入”,就可能是出资及其他一些相关政策。

  对于广电可能获得的国家资金支持,目前尚不清楚细节。此前,坊间曾有传闻,政府将出资200亿元扶持组建一个全国性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以确立所谓“3+1”模式,即形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中国广电四家运营主体竞争的局面。但200亿元对于广电进行2亿用户的有线网络双向改造和区域及全国性的整合,只是杯水车薪。而这200亿元来自何处还是一个未知数。

  此前通过科技部立项的《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自主创新合作协议书》,预计投入1000亿元。但这笔投资和三大电信运营2009年在3G建设上的总投资—1700亿元,三年内超过4000亿元的规模相比,仍相形见绌。

  另外可能的方式是通过税收优惠和补贴。像2008年元月的国务院“一号文件”,便明确给出了对有线运营商的税收优惠,即到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由于2010年1月13日的国务院文件没有给出具体的财税方面的政策,最后广电能获得多少国家的资金支持、以何种方式,仍有待细则进一步明确。不过,广电系统内的人士对国家的资金支持多持乐观态度,认为国家肯定是要给钱的。但也有系统外人士指出,资金并非广电发展的瓶颈,从中央电视台每年的收入可知广电并不缺钱!

  广电收网

  资金来源尚待明确,但广电获得的政策支持则显而易见。《中国数字电视》杂志主编包冉在其博客中指出,广电通过新政获得了基础电信业务和电信增值业务,包括互联网接入、IP电话、互联网国际出口等。而电信虽可以做IPTV,但不能做播控平台,相当于既有的格局保持不变,只是地方广电没有借口再阻挠电信IPTV落地。他在博客中并透露,将开始筹建全国广电网络公司,由广电主导,正在提交方案。

  包冉告诉本刊记者,双方在过程中争执不少。此次方案前后经历十稿(算上小型幅度的修改有十三四稿),广电一度被动(如对IP电话、手机电视标准的取舍博弈),但终于扳回。

  此次,广电获得互联网国际出口的牌照可谓实质性的一个突破。因为到目前为止,广电发展互联网业务的一个巨大障碍是对接到互联网上的成本太高。由于骨干网都掌握在电信手里—目前只有中国电信和联通两家固话运营商拥有国际出口。因此,广电系统各地企业一般通过协商租用的方式连接到互联网上。据称,广电租用电信10G的带宽一年需交纳上亿元。

  如果广电获得国际出口牌照,成为名副其实的第四张网,它和电信之间就可以实现互联互通,成本也将随之大幅降低。

  不过,对于广电来说,要实现互联互通,前提是要有一张全国性的大网。“网络像现在这样分级建设、分散管理、分级部署、分区运营,既不符合信息产业的发展要求,也不符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的要求,甚至在三网融合的进程中我们会被甩掉。”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沈向军在2009年3月举办的数字电视中国峰会上预警说,“只有建构为互联互通的网络,才具备向运营商转变的基础。”

  而要整合这些分散的网络,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市场主体。广电总局作为国务院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直属机构,虽长期以广电企业利益代言人的身份出现,但不能行使企业主体的职能。为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广电总局必须政企分开。

  北京大学教授、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总体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洪滨2009年12月在中国广电行业发展趋势年会上发言时曾透露,他在上海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就广电网络的问题做汇报时,后者只讲了一句话,“我们现在到了筹建中国广播网络有限公司的时候了”。

  “现在刺激经济消费,国家有钱。不怕没钱,给你800亿元。但我们给谁?主体都没有。所以在战略报告里面,强烈提出一点建议,就是我们起码有个主体。”李洪滨在会上直言。

  最终,在国务院的文件中对此确有明文:“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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